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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有着“清华基因”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终究没能跨过诚信的底线 。2026年5月8日,清越科技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涉嫌在IPO阶段及上市后持续进行财务造假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与此同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启动先行赔付,成为A股市场第六单先行赔付案例。

持续数年的财务造假链条
公开资料显示 ,清越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营PMOLED 、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等产品,2022年12月登陆上交所科创板 ,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裕弟是清华大学化学博士,是国内OLED显示领域的技术专家。
然而,这份光环并未能遮掩公司在财务合规层面的暗疾。2025年10月31日,清越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正式立案调查 。时隔半年,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清越科技主要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
其一 ,公司在IPO阶段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 、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约1065万元 ,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
其二,公司上市后持续进行财务造假,且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 ,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行为,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约4540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约4754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此外 ,2023年公司未及时披露补缴约4442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
证监会拟对清越科技处以约1.73亿元罚款,同时对包括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至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退市风险叠加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 ,清越科技明确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及第12.2.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A股简称由“ST清越 ”变更为“*ST清越(维权)” 。
与此同时 ,公司股价也在持续承压。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报0.97元/股,首次低于1元面值 ,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这意味着清越科技可能同时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与交易类强制退市的双重风险。
从经营基本面来看,公司近年来的业绩表现亦持续承压。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6.73亿元 ,同比下降约10.69%;归母净利润亏损约9140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受市场结构性调整与终端价格竞争加剧影响,收入同比下降 ,毛利率收窄至9.56%。
先行赔付机制再度登场
与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步到来的,还有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赔偿安排。
就在处罚告知书送达当日,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联合宣布 ,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这是A股市场继万福生科、紫晶存储、广道数字等案例之后的第六单先行赔付实践,也是近年来第三单由保荐机构主导的主动赔付。
业内人士指出 ,广发证券在处罚告知书下达当日即启动先行赔付,体现了中介机构主动保护投资者的责任担当,将大幅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门槛和成本 ,进一步压实券商保荐“看门人”责任。这一案例也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资本市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清越科技实际控制人高裕弟此前已出具了关于自愿承担民事赔偿的承诺书 ,主动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并自愿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民事赔偿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 。这一举动被市场视为实控人主动安抚投资者的前置姿态。
结语
从上市不到三年便收到立案调查,到如今面临退市命运,清越科技的经历再次印证了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的监管基调。对投资者而言 ,在监管处罚结果最终落地 、先行赔付细则明确之前,仍需保持理性判断,密切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 。正如清越科技在相关公告中所提示的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本文由AI生成,请仔细甄别








